2019 年 6 月 25 日,歐盟委員會發(fā)布了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(POPs)的法規(guī)(EU)2019/1021。新的 POPs 法規(guī)(EU)2019/1021取代了 EU 850/2004,并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生效。
此法規(guī)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和環(huán)境免受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侵害,盡量減少此類物質排放,并對含有這些有害物質的廢物制定相關規(guī)定。
一、歐盟POPs限制物質要求
1、四溴二苯醚、五溴二苯醚、六溴二苯醚、七溴二苯醚、十溴二苯要求:物質中5項物質單項≤10ppm;混合物和物品中5項之和≤500ppm;RoHS產品中四溴、五溴、六溴、七溴和十溴二苯醚豁免于POPs法規(guī)。
2、全氟辛烷磺酸及其衍生物(PFOS)要求:物質、混合物≤10ppm,物品≤1000ppm紡織品或帶涂層的材料≤1ug/m2。
3、全氟辛酸(PFOA)及其鹽和相關物質要求:在物質、混合物或物品中存在的PFOA及其鹽≤0.025mg/kg,在物質、混合物或物品中PFOA相關物質≤1 mg/kg
4、短鏈氯化石蠟(SCCP)要求:物質/混合物<1%,物品<0.15%
5、六溴環(huán)十二烷(HBCDD)要求:物質、混合物、物品及物品的阻燃部分≤100mg/kg(以重量計0.01%)。
6、五氯苯、六氯苯、多氯聯(lián)苯(PCBs)、多氯化萘(PCNs)、六溴聯(lián)苯、六氯丁二烯要求:禁用。
7、氯丹、硫丹、六氯環(huán)已烷(包括林丹)、七氯、滴滴涕、艾氏劑、狄氏劑、異狄氏劑、毒殺芬、滅蟻靈、十氯酮、五氯苯酚及其鹽和酯、三氯殺螨醇要求:物質、混合物和物品中五氯苯酚及其鹽和酯≤5mg/kg,其他禁用。
二、推薦測試POPs項目
所有銷售到歐盟的各類產品,須按均質材料(包括可接觸及不可接觸材質)拆分后進行測試,物品中若是金屬、陶瓷、玻璃等材料,不需要檢測;若是塑膠、橡膠、海綿、紡織品、涂層等非金屬,需了解材料的用途之后推薦檢測POPs中物質。
1、塑膠、橡膠推薦項目:
溴聯(lián)苯醚,五苯醚,六聯(lián)苯醚,七聯(lián)苯醚, SCCP,HBCDD, PCB, PCN。
2、電鍍液、電鍍標簽、涂層、印字紡織材料推薦項目:
PFOS,PFOA,PCP。
3、光油、膠類產品推薦項目:
PCB, PCN。
4、電子元器件、貼片IC推薦項目:
溴聯(lián)苯醚,五苯醚,六聯(lián)苯醚,七聯(lián)苯醚, SCCP,HBCDD, PCB, PC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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