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稱“Registration,Evaluation,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”,即歐盟法規(guī)(EC) No 1907/2006,是歐盟關于化學品的注冊、評估、授權和限制的法規(guī),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。其目的是確保對人類健康和環(huán)境的保護處于較高水平,促進歐盟市場上化學品的自由流通,提高競爭力和創(chuàng)新能力。
清單新消息
年9月3日: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對被提議加入高度關注物質(SVHC)清單的4項物質開展公眾咨詢,物質名稱如下:
芐基-2-二甲基氨基-1-(4-嗎啉苯基)丁酮
甲基-1-(4-甲硫基苯基)-2-嗎啉基-1-丙酮
二異己基鄰苯二甲酸酯
全氟丁基磺酸(PFBS)及其鹽類
年7月16日: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更新SVHC清單新要求項目為201項。
適用產品范圍
法規(guī)的范圍是廣泛的。它涵蓋了幾乎所有的非食品,飼料和藥品的商業(yè)產品。消費產品,如服裝和鞋類,珠寶,電子電氣產品,玩具,家具,以及健康和美容產品都在REACH法規(guī)的范圍之內。
歐盟REACH內容
注冊
任何化學品達到每年一噸的閾值,制造商和進口商就必須申請注冊,無論該化學品本身作為化學物質存在,或作為混合物的一部分,或作為從物品中釋放的物質或混合物存在。由于只有在歐盟的個人或在歐盟成立的公司才可以提交REACH注冊,非歐盟的公司如果希望注冊某個化學物質,則需要通過任命唯一代表(OR)代其執(zhí)行。歐洲化學品管理署(ECHA)負責評估注冊所提交的信息。
附錄17新增第73項物質
歐盟官方公報發(fā)布(EU)2019/957,新增REACH法規(guī)附件XVII第73項關于TDFAs的限制條款,正式將TDFAs納入REACH法規(guī)限制清單。法規(guī)將于官方公報發(fā)布后第20天開始生效。
管控內容:
2021年1月2日之后,單獨或以任何組合形式存在于有機溶劑中,質量濃度大于2ppb的噴霧產品,不得投入市場提供給普通大眾。
就本條目而言,“噴霧產品”是指氣溶膠噴霧器、噴霧泵、觸發(fā)噴霧器、用于校樣或浸漬噴霧應用的混合物。
為保持與CLP法規(guī)一致,第1段中提到的TDFA有機溶劑如用于人士使用,需要清晰和標注“for professional users only” and “Fatal if inhaled” with the pictogram GHS06。
SDS的第2.3節(jié)應該包含如下信息:“mixtures of silanetriol and/or any of its mono-, di- or tri-O-(alkyl) derivatives in a concentration equal to or greater than 2 ppb and organic solvents in spray products, are for professional users only and marked ‘Fatal if inhaled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