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02月28日,中國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、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正式發(fā)布了《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、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》標準更新版本GB 4824-2025,該版本將于2026年03月01日正式實施,并同時替代舊版本GB 4824-2019,該標準等同采用國際標準CISPR 11:2024。
1、更改了標準的適用范圍。
2、增加了“輔助設備”“具有無線電功能的設備”“基頻”“最高內部頻率”“工業(yè)機器人”“醫(yī)用機器人”“電力轉換設備”“無線電裝置”“無線電模塊”“無線電發(fā)射機”“額定負載”“機器人”“有線網絡端口”13個術語和定義,增加了29個縮略語;、“6.2在試驗場地測量的1組設備”的主要變化歸納為:
a. 更改了低壓直流電源端口的規(guī)定限值適用的設備類型;
b. 增加了“直流電源端口測量的適用性”表;
c. 增加了“在試驗場測量時,傳導騷擾限值(有線網絡端口)”表;
d. 增加了1GHz~18GHz頻段的輻射騷擾測量的要求;
e. 增加了“輻射測量要求的最高頻率”表;
f. 增加了1組設備1GHz以上的限值“在試驗場地測量時,1組設備的電磁輻射騷擾限值;
4、增加了“機器人的測量”。
5、增加了“用于帶伸展/移動手臂的機器人輻射騷擾測量的EUT邊界”圖。
6、增加了“落地式機器人系統(tǒng)傳導騷擾測量的典型測試布置”圖。
7、增加了“落地式機器人系統(tǒng)輻射騷擾測量的典型測試布置”圖。
8、增加了“組合型機器人系統(tǒng)進行傳導騷擾測量的典型測試布置”圖。
9、增加了“組合型機器人系統(tǒng)傳導騷擾測量的典型測試布置”圖。
10、在“7.6 受試設備的負載條件”中增加了“機器人”的要求。
11、增加了“固定安裝機器人的運行模式”表。
12、增加了“移動機器人的運行模式”表。
13、“9.4測量程序”的主要變化歸納為:
a. 更改了“工作頻率在400MHz以上的2組設備在1GHz~18GHz的輻射測量決策流程圖”;
b. 更改了原有的預測量和峰值測量為峰值測量;
c. 更改了“用于加權測量的子頻段的頻率范圍”表的內容;
d. APD加權測量更改為在5個頻率下進行;
14、刪除了規(guī)范性附錄“用于評估半導體電源轉換器直流電源端口騷擾電壓的人工網絡(AN)”。
15、增加了規(guī)范性附錄“具備無線電功能的設備的附加要求”。
本標準包含的產品范圍
1、適用于工作頻率在0Hz~400GHz范圍內的工業(yè)、科學和醫(yī)療(以下簡稱工科醫(yī))電氣設備以及設計用于產生和/或局部使用射頻能量的家用及類似器具;
2、適用于含有無線電發(fā)射/接收功能的工科醫(yī)設備(具有無線電功能的主機設備)也在本文件的范圍中;
3、適用于國際電信聯(lián)盟(ITU)無線電規(guī)則定義的工科醫(yī)頻段內的工科醫(yī)射頻照明設備和紫外線照射設備;
4、適用于工業(yè)、科學和醫(yī)療應用的機器人(如焊接機器人、噴涂機器人,搬運機器人、加工機器人、裝配機器人、醫(yī)療機器人,教育和實驗機器人。IEC EMC專區(qū)給出了本文件范圍內的機器人的全面列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