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GM空海運運輸條件鑒定書如何辦理?深圳訊科檢測機構(gòu)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具體的相關(guān)內(nèi)容
電池做UN38.3測試報告,同時可申請DGM航空/海運運輸條件鑒別報告書。為了便于順利換發(fā)DGM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,用于申請DGM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的DGM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報告須滿足以下幾點要求。
電池分類要明確,須指明是以下哪種類型:
1.鋰離子/聚合物電池 2.鋰金屬/合金電池 3.鋰離子/聚合物電芯 4.鋰金屬/合金電芯
若為鋰離子電池,需區(qū)分為:單電芯電池、多電芯并聯(lián)電池、多電芯串聯(lián)電池、多電芯串并聯(lián)電池(不適用于電芯)。
電池產(chǎn)品名稱(檢測申請表)須與實際電池對應(yīng),需明確是以下哪種類型:a.電芯 b.電池組 c.單電芯電池。
UN38.3的電池名稱術(shù)語定義如下:
1.電池(cell):單一的封閉的電化學裝置(一個正極和一個負極),其兩個電極之間有電位差。
2.電池組(battery pack):用電路連接在一起的兩個或多個電芯,并安裝有使用所必需的裝置,如外殼、電極端子、標記和保護裝置等。
3.單電芯電池(single cell battery):單一的電化學單元,安裝有使用所需的裝置,如外殼、電極端子、標記和保持裝置等。(單電芯電池被認為“電芯”)。
4.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:可再充電的電化學電池或電池組,其正、負電極都是夾雜混合物(離子和準原子形態(tài)的鋰與電極材料網(wǎng)格夾雜在一起),兩個電極都沒有金屬鋰。利用鋰離子化學性質(zhì)的鋰聚合物電池和電池組可當作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處理。
電池標識應(yīng)至少包括:
型號、標稱電壓(V)、額定容量(Ah或mAh)、額定瓦特小時數(shù)(Wh)。
明確電池以哪種方式出貨,且測試樣品應(yīng)與實際出貨樣品完全一致,包括電池的標識要求、外殼顏色等。
出貨方式有以下幾種:
a.965 鋰離子電池:單獨空運
b.966 鋰離子電池:與設(shè)備一起包裝
c.967 鋰離子電池:安裝在設(shè)備內(nèi)
需要檢測電池廠家在進行UN38.3測試申請時遵照以上要求進行申請資料和樣品的準備,以便測試結(jié)束后順利申請到DGM航空/海運運輸條件鑒別報告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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